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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网络诈骗之淘宝网店加盟、刷单

来源:天斗律所作者:天斗律所

近日,王先生在一个同城交友网站认识了李女士,两人在网络中交往了一段时间后,王先生得知李女士做淘宝网店很赚钱,每天上万元收入,只要轻松发一下单即可。王先生未经受住诱惑,在交了加盟费1980元之后,就再也找不到李女士了,王先生这才得知自己受骗。那么我们该如何防范网络诈骗呢?

律师分析:

  1.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越来越发达,网络犯罪也频繁多发,淘宝刷单,淘宝刷信誉,开网店等成为了犯罪分子诈骗的有利形式。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而网络

  诈骗作为诈骗的一种新形式,是在虚拟世界中进行的,更易使人落入陷阱之中。

  2.律师建议。虽然诈骗行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但是通过一些共同的特征把握这些特征予以防范,是可以避免使自己误入歧途、落入圈套的。一般说来,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

  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6)贪求美色的意识;(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

  

  上述案例王先生即是因为轻信、贪小便宜的心理才上当受骗的。因此,这就提醒广大的网民朋友,在上网时一定要注意网络安全,提高反诈骗意识。同时呼吁受害网民,一旦遇到网络的诈骗行为,应该立即报警,以便警方及时制定对策,打击不良经营活动和规范网络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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