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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密】记者暗访非法股权众筹市场,受访者:易进难退!

来源:众筹之家作者:天斗律所

  如果让你掏1万元拥有一家餐厅的股份,实现“老板梦”,你愿意吗?想必多数人是无法抵抗这份诱惑的。事实上这种“众人出资,共同经营”的模式,便是当下最为时髦的股权众筹。这种模式最早源于美国,通常由项目发起人通过网络平台在预设的时间内为项目筹资,投资网友将成为项目股东,得到预先承诺的回报。然而,随着众筹在中国市场的蓬勃发展,它已不再局限于网络平台,而渐渐蔓延至线下,甚至一些非法集资也大张旗鼓地披上“众筹外衣”圈钱揽资。

  众筹后承诺根本不兑现

  被访人:小依

  股权众筹项目:健身房

  最近刚刚从项目撤资的小依谈到股权众筹的话题时,仍旧一肚子气。

  今年6月份,她参与了一项健身房众筹。初始承诺,每位股东出资两万元,共同参与健身房的经营。除了在健身房盈利后每年获取分红外,还将获得三张价值2000元的健身次卡。对于平日酷爱健身的小依来说,既能满足个人健身需求,又能实现“大众创业梦”,可谓一举两得。为此,她不惜游说周围好友也参与到股权众筹中来。毕竟两万元,当今社会谁都掏得起,加之众筹这两个绝对弄潮儿的字眼,多数人是很难拒绝的。

  然而,一切并非小依想象得那样。健身房开业四个月以来,众筹项目发起人只字不提健身卡一事,甚至连基本的股东协议都没有,钱放进去就如同掉进黑洞,连影儿都没有。刚开始,小依和朋友们还念在健身房刚营业,一切都刚刚到位,陆续就会落实初始承诺。可一个季度过去了,健身房不温不火地经营着,没人再提协议签订。为给朋友讨个说法,小依索性捅破了窗户纸,声称再不签订协议就退出。结果,项目发起人180度变脸,罗列出健身房开业以来的各种开销,除以100个股东人数后,摊到每个人头上足有9600元。

  小依不甘心,找对方理论也未能争取来一分钱。无奈之下,她找律师朋友咨询,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个人权益,毕竟9600元的花销根本没有明确的账目,即使有也是对方编纂出来的假账。可是,律师费即便打折也要4000多元,再加上律师函等其他费用,官司还没打,就要先支出将近1万元。索性,几个朋友商量,忍气吞声先退出后再说,不然赔了夫人又折兵,连那1万多元的股东余额都拿不出来了。

  尽管小依断定,自己参与的这场众筹从头至尾就是骗局,发起人根本不想把健身房经营得多火,为股东带来多大收益,只想通过这种方式进行一轮又一轮的众筹,谁知道健身房的主人究竟是谁?每个月既没有账目披露,也没有股东监督,基本上属于发起人自己说了算。至于葫芦里到底卖的是啥药,只有发起人自己知道。小依取出1万多元余款后,发誓再也不去触碰股权众筹。

  被硬拉进群缴纳众筹款

  被访人:龚先生

  股权众筹项目:餐厅

  资金投入的低门槛和众筹平台的高承诺,让人感觉“老板梦”似乎触手可及。龚先生是一家企业的中层,在他心里始终怀揣着创业梦,只是天时、地利、人和总碰不到一起。两个多月前的一天晚上,老总把他拉进了一个微信群,隔着人头像看简介,几乎都是各领域的佼佼者。如果没有作假,这应该是龚先生微信里最优质的一个群了。

  进群后的转天晚上,群里搞了个派对,龚先生随老板一同前去。又是红酒又是西餐,群里的人相互交换着名片,觥筹交错。本以为进群只是为拓展人脉圈,谁料两天后,群主给龚先生发了条私信,称“目前正在进行一项餐厅众筹,每人3万元,100人止。首批股东将有惊喜大礼。另外承诺每月进行账目公开披露。”龚先生仔细看了下群里的人数,刚好100人。不一会儿,群主又给龚先生发了个WORD文档,详细解释了此次众筹的内容、目的、预期回报等等。正看着,老板发来了笑脸,告知龚先生:群主是咱们公司的合作方,我已汇了3万元的款,希望你下班之前也尽快汇出。

  看到此条微信,龚先生可谓哭笑不得。首先,本着公司的利益个人出资3万元是不给报销的;其次,对于这个群主,龚先生根本不了解;其三,在这个群里,老板只把他拉了进去,是否体现了一种特意“栽培”呢?左思右想下,龚先生还是在规定时间内向对方的账号汇了3万元的款。

  先是被莫名拉进微信群,陪同老总参加线下活动,后又被强迫缴纳众筹款,一切都在莫名其妙下发生。正式成为餐厅股东后,龚先生在一次聚会中得知,该众筹项目初始宣称的100位股东,实际上只有56位。不仅如此,群主用包括龚先生和老板在内的56个优质股东资源,置换到了更多合作机会,并由此产生了持续收益。

  难道美其名曰的股权众筹实际上就是打着擦边球的非法集资吗?以一种“忽悠熟人”的方式,间接实现自己敛财的目的?龚先生后来把想法说给老板时,老板却直言:群主家的产业大得很,人家看得上这区区不到200万元吗?龚先生没有再说什么,但他知道,越是有钱人就越会精打细算,200万元如果买成保本理财产品,每年的收益也不容小觑了。

  再后来,龚先生得知,那慷慨掏钱成为股东的56人中,初始想法都和老板一样,想多结交一些有分量的佼佼者,而群里那些真正默不作声的大企业家竟然一分钱没掏,他们就像引鱼上钩的“诱饵”,起到的只是广告效用。如今的龚先生进退两难,本意想退出,却又怕得罪老总,只能等机会了。

  非法股权众筹四大特征

  尽管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股权众筹风生水起,不论线上还是线下,人们总能见到股权众筹的身影。然而,这种模式却挑战了现行法律法规。可以说,目前我国法律对股权众筹的规定还是一片空白。

  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不得超过200人,这就使得股权众筹的融资对象有了上限。此外,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行为又属于公开发行证券,《证券法》规定必须通过证监会核准,由证券公司承销。有限合伙企业是介于合伙与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一种企业形式,由一名以上普通合伙人与一名以上有限合伙人所组成,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事实上,自去年7月下旬,证监会已完成多轮行业调研,股权众筹融资的相关监管规则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中。

  记者在暗访调查中发现,为不触及“非法集资”的红线,个别股权众筹项目已开始通过专业人士进行“包装”,以使之合法合规,但从本质来讲,实际上已经具备非法集资的四大典型特征,即未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回报、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游走在“罪”与“非罪”的边界。至于股权众筹的参与者,多半是出于“尝鲜”或是怀揣创业梦,想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参与到企业或项目经营中去,间接实现收益。况且,从股权众筹的金额看,通常都在几千元至两三万元不等,是多数人可接受的数额。

  谨慎参与线下股权众筹

  对于股权众筹,尤其是企业线下自众筹项目,业界人士建议广大市民还是悠着点儿,对承诺回报率高的所谓股权众筹项目多一分怀疑,少一分侥幸,以免落入不法分子设下的非法集资陷阱。

  今年8月,证监会曾公开表示,将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中间活动的机构平台进行专项检查。同时,未经国务院股权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股权众筹活动,严禁任何机构和个人以股权众筹名义开展发行股权活动。证监会指出,检查的目的之一将排查潜在风险隐患,一旦发现有关违法犯罪情况,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常来说,股权众筹与非法集资在回报上存在实质性差别,两者的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承诺规定的回报。非法集资通常都是以承诺一定期限还本付息为标准,且承诺的利息往往远高于银行的利息;股权众筹是召集一批有共同兴趣和价值观的朋友一起投资创业,它没有承诺固定的回报,而是享受股东权利也承担股东风险。因而从本质回报方式来看,两者存有非常大的差别。

  此外,非法集资往往是由个人发起,聚集大量钱财,投向几个不为借款方所知的项目,并承诺收益,而在互联网时代,通过众筹网站把每个项目的信息公开,投资人可以通过互联网信息消除创业者与投资人之间信息不对称的差异,公开、透明、阳光,信息做到随时可查,创业者做到随时保持沟通联系,大大降低了其中风险。与此同时,在法律保护方面股权众筹最终以有限合伙企业的形式去投项目,受到法律保护。而非法集资筹资之后不成立合伙公司,投资人不能成为股东。但需要提醒市民的是,对于线下股权众筹,务必要与对方签订股东协议,同时有必要进行对话录音,以免当钱财打了水漂后连基本的证据都没有。

  作者:王诗文

  来源:众筹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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